Thursday, November 3, 2011

[Book] 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

这篇文章是生态哲学系列第一篇。

传统人类中心主义

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中唯一拥有理性的存在物,从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是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而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由于不具备理性,属于价值客体,是实现人类目的的工具;伦理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专利,其余存在物不具备获得道德关怀的资格。人类中心主义的立论基础建立在人类寻找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优越地位、相信和依赖自己的理性与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的价值论上,维护人类自身利益是出发点及评价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尺度[①]

要进一步理解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首先需要了解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历史。在西方文明中,人类中心主义曾以自然目的论、神学目的论、灵肉二元论、理性优越论四种表现形态出现[②]

(1)自然目的论是最古老的人类中心主义,核心观念是人是其他存在物的目的,大自然是为了人的利益而创造出来的,代表人物是亚里士多德。(2)神学目的论则源自基督教关于人与自然主客二分关系的思想。上帝创造了世界,而人是上帝创造的自然存在物中最完美的存在,自然则是上帝托付给人类管理的。因此人是大自然的主人,其他存在物都是为人类服务的。(3)灵肉二元论认为人不仅具有躯体,还有不朽的灵魂与心灵,因此人类是比只具有物质属性的动物更高级的存在,代表人物是笛卡尔。(4)理性优越论由来已久,希腊先哲就已经认为人的理性是使其高于其他存在物的根本原因,近代的重要代表人物康德认为理性本身就具有内在价值,使得人自在地就是一种目的;动物没有理性,因此没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动物不具备自我意识,因此仅仅是人类实现目的的工具;人类对动物的义务属于对人自身的间接义务。

Monday, October 17, 2011

[Book] 自然选择理论(生物进化)

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

达尔文进化论是一个进化理论史上首次具有综合意义的伟大学说。达尔文之前的进化学说强调单一的进化因素,如布丰强调环境直接诱发生物的变异遗传,拉马克强调生物内在主动的自我改进的力量。达尔文理论的综合性体现在它既采纳了环境对生物直接影响的说法,又接受了“获得性状遗传”法则[1]。

与拉马克学说的分歧在于,达尔文采用了自然选择理论作为他学说的核心。自然选择是建立在随机性变异的基础上的非随机过程[2]。实质上,如上述的达尔文自然选择说与拉马克学说的分歧,自然选择理论与决定论进化学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变异性质决定因素的认识:自然选择理论的前提是生物可遗传变异的不确定性、随机性的,决定论则认为生物变异是非随机性的,变异本身是适应的。自然选择也不是随机论,认为随机变异的存留与淘汰是非随机性的。

自然选择的含义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是指,具有最适应环境条件的有利变异的个体有较大的生存机会并繁殖后代,不适合者被淘汰,有利变异从而得以世代积累使得生物进化。自然选择理论具体可归纳为四个内容,繁殖过剩,生存斗争,遗传变异,适者生存。达尔文受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影响,认为一切生物都有高速率增加的倾向,即繁殖过剩,这与有限的资源与空间是矛盾的,因此达尔文引入了生存斗争的概念,即同种个体之间或不同物种之间为获取生存机会而斗争,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有相对较大的生存繁殖机会。达尔文相信渐变说,认为自然界中物种形成是连续的过程,而进化就是由微小的变异世代遗传积累产生的。

Thursday, July 21, 2011

离别季

早晨,灰蒙蒙的,也许离别时刻都这样。

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很不淡定,但一看到家富的一脸茫然和耕叔的毫不知情,我的阴霾瞬间一扫而光(家富童鞋你能不能别那么喜欢拍我的头?!我已经是大师姐了呜哇)

车走了,雨也开始飘了。欢喜中夹杂着不舍。我常常问自己,同样难忘的经历,不同的美好回忆,都给我们打下了什么样的印记?前两天,考古系师兄也许回答了我这个问题。我才明白,不止我,每个人心里大概都有那么个位置用来存放这段记忆。然而,当我送你们上车后下来,我终究还是意识到,师兄,小屁孩,这一年的大同,是你们的世界,却不再是我的了。

Friday, June 17, 2011

[Book] 生物进化与上帝 (The God Delusion 上帝的迷思)

生命与意识的起源

生命有目的吗?

生命无疑是我们这颗星球最璀璨的一点。现代科学将生命起源的问题分解成几个纯粹的化学阶段,即从简单的无机物到复杂的生物大分子——氨基酸和核酸,从这些生命的基础物质到有代谢机能的团聚体,最后从过渡型团聚体到原始生命。

DNA结构的共同发现者之一弗兰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表示:“生物学的现代发展的最终目的事实上就是根据物理学和化学来解释所有生物学。”显然,按照还原论的信念(在生物学领域又称为分支论),分子生物学能够揭开生命复杂性的全部奥秘,因为不同生命现象的根源和本质都是同一的、物质性的,我们所做的只是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还原到根本的基点。而这样的结果就是看不到任何将生物与非生物相区别的过程,所有激动人心的生命现象无外乎为物理、化学反应盘综错杂的组合、复合。然而,还原论只证明了物质存在的必要性,无法推导充分性,因为组成上可还原无法推出这样组成的行为内涵,无法赋予这样组成的生命意义。

比方说,DNA的复制是一个机械的物理化学过程,可是它为什么要复制呢?分子生物学表明基因必然包含了原始的指令,驱动基因上的遗传信息的自我复制进程,然则这个“指令”又是怎么来的?始终用还原论解释无法突破这个“指令”由无到有的缺口,无法解释生命来自无机世界的原动力。

Sunday, June 12, 2011

哲学是一座宫殿

那片密密层层的森林,像城堡一样,挡住了我对密林深处的探索。
我过去常常想,那繁茂的背后是什么。
一座宫殿?
一定是的。大人们都这样暗示。
那不是你们随便能去的地方,我仿佛可以听到他们这样说。


总是有那么几个孩子,喜欢在林子旁边嬉戏,却也刻意不去看那些疏密相间的树影。
当然,不是因为怀疑宫殿里住着一群披头散发的魔鬼。
或许,大家在期待某个重要时刻的来临,希望等自己长大些,准备充分些。
我不以为然。
难道,你们还真的以为有白马王子吗?


我承认小时候的确迷恋过这片密林,但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
想明白心里要的是什么后,我就毫不犹豫地走出了这片林子所在的区域。
翻过数重山,一片鲜艳夺目的花海映入眼帘,周围由葱郁的绿海笼罩着,墨绿的树冠在上方浮动。
我惊叹了一声,一头扎进了花海。
我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无边无际、无奇不有的花园。


不知道走了多久,奇花异草逐渐消失,我停住了脚步。
前方是道浅浅的树篱,透过它我看见了远处如海市蜃楼般的一座气势恢宏的建筑物。
看看建筑物的四周,正是预料中的一片繁密葱茏的绿林。
我几乎飞跑而去,却被人拦住了去路,他笑着说,不要走后门。
魅惑的笑容让我瞬时忘记了有关那片森林的黑色传说,我点点头。


一路密林的开拔,士气高昂,历尽艰难险阻,我终于敲开了宫殿的大门。
宫殿里的人比我想象的多,更奇怪的是他们都对我破烂的衣衫感到不解。
我挑眉,你们当初不也是这样进来的吗?
他们摇头,指着远处的方向说,从那儿过来最简捷方便。
我凝视远方,突然脸色煞白,因为我看到了故乡,遥想到了过去。
为何一开始无缘?不由感叹命运。


宫殿无比华丽,我却忐忑不安地走着。
好不容易来到这里,却有种身陷牢笼的感觉,逃出去的欲望甚至比进来还要强烈。
看来不是一开始无缘,而是从未真正喜欢。


据说的确有位深居简出的王子,从未露面,这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了。
我跌跌撞撞地从宫殿后门走出,只想重新看见那片花海。
可我看不清墙外的风景。
那片花海,似乎永远成为了遥不可及的回忆。


再次遇见了他,遗世独立于槛外。
他究竟是谁?他也喜欢那片花海么?
我进来了,他却出去了,天意弄人。
恍惚间,他向我挥了挥衣袖,笑着说,总有一天我会像他那样进出自由的。
我也笑了,带着泪光,花海仿佛在朦胧中又变得清晰起来。


Thursday, June 2, 2011

[Book] 爱情与婚姻(安娜·卡列尼娜 Anna Karenina)

贯穿整部《安娜卡列尼娜》的核心主题,其实就是爱情与婚姻的关系。小说主线
安娜与弗龙斯基强烈炽热的爱情,发生在安娜与卡列宁沉闷无味的婚姻之外;与之对照的是在小说的开头,安娜的哥哥奥布隆斯基与其家庭女教师的一场婚外恋;基蒂对弗龙斯基的情愫,建立在对其承诺婚姻的期望和信任上;列文与基蒂结婚之后,拥有的是更为长久稳定的爱情。我始终觉得,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环境如何变化,爱情与婚姻之间深刻的联系是永恒存在的,因此我这里谈论两者的问题以及我对爱情的看法,与社会背景无关。

女主角安娜无疑璀璨夺目,然而抓住我内心的问题是由基蒂迷恋弗龙斯基的爱情悲剧引入的:基蒂无疑是爱慕这位英俊有为的青年军官,那么弗龙斯基的态度呢?——“他不晓得他对基蒂的这种行为有一个特定的名称,那就是向少女调情而又无意和她结婚,这种调情是像他那样风度翩翩的公子所共有的恶行之一。他以为他是第一个发现这种快乐的,他正在尽情享受着他的发现。”看得出弗龙斯基根本就谈不上爱基蒂,只能说是有好感。之所以与基蒂打得火热,是因为与美丽的异性相处(如果非要说“调情”)是件令人心神愉悦的事情,也就是最肤浅也最原始的异性相吸。这正是有魅力的男人常遭诟病的罪行,他们难以掩藏的神采风度,生机勃勃的情欲,不习惯寂寞的心性,对年轻美丽女性的普遍热爱,牵动着女人的心,而女人偏偏又比较死心眼,这也是症结所在:女性一旦陷入即便是迷幻的爱情就难以解脱,往往越陷越深,越深越痛苦,小说最后安娜的悲剧也印证了这一点。

这里有个问题:弗龙斯基的行为称得上先引诱再抛弃吗?他需要为之负责吗?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常常出现并且令人困惑的问题。

Friday, May 20, 2011

奔跑的极限

一直觉得奔跑的刘翔不过是一只敏捷而不失高贵的羚羊。

那时,我还未理解跑步。而且我总是强调我跑步是被逼上梁山。就那么急切地想撇清关系,呵呵。

难得的体验还是出现了,当我在运动中逼近极限的时候,发现潜伏内心的野性向外爆发!内心仿佛有一头长大的爱尔莎,听从野性的呼唤,一声威震苍穹的咆哮,瞬时驰骋在非洲草原上。

我突然好想穷我一生之力去奔跑!

不为了追逐,不为谁而跑,纯粹为的是生命在奔跑中得到的延续与舒展。

在极速的奔跑中,我体会到超越极限带来的全身心的愉悦,感受到撕心裂肺背后坚韧的意志力,呼吸到贯穿全身的自由空气。那是放纵身躯所达到的自由境界,头脑在缺氧的空白瞬间也触碰到了自由的影子。

毫无目的,不管不顾,只是疯狂地向前跑,我能感到我身上每一块肌肉的剧烈扯动,随后便感到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喊!是的,我想大喊!心中出现一匹西北的苍狼,接受月圆之夜暗藏的躁动,独立于茫茫大漠之巅,仰天长啸,那是一声令万物生灵都敬畏的生命之音。

野性是天生的,也是相通的,于是我看到了全新的一幕:刘翔是狂奔在东非高原的羚羊,无视身后的猎豹,张狂而又内敛地绽放出生命的无限张力。

霎时,我懂了跑步。

Sunday, February 6, 2011

[TV] Friends 完结

Phoebe说,“that's it.”对Monica的公寓说,对老友记说,对韶光易逝的十年说。
  
当然,很少有中国人如老美一般贯穿十年,我在六个月里过完了六个人的十年。结果,现在打字的手在不停颤抖。
  
都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若如的是《friends》这样的戏当然是一场美好。只是,只是。前些日子,在沧海翻出一个很久以前的帖子,一个人说我们中国人没像美国人一样陪他们十年,和这部剧集一起成长,和六个人一起成长,没有那么深的情结,是现代的网络鬼魔化了。确实,中国可能没有人和他们一步一步走了十年,但可能在所有的美剧中,只有《friends》会一直一直留在中国人心里。看着它,纯澈的理想主义年代就幕幕重回,被生活疲累的灵魂就点点放轻。
  
真实而残酷的说,《friends》是轻喜剧,十年上演的墓墓在现实或平静或跌宕的日子里鲜少可能出现,久违的都是过去的一直珍藏的却绝口不提的对往昔的怀念。青春年代都有过的,理想主义的友情都有过的,平淡而温暖的爱情也都有过的,只是那些简单和纯净再也不回来。嬉戏追逐打闹的镜头最终只能成为镜头留待追忆的摇椅承载。进入惨酷磨折现实之前的心无旁骛九霄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