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
达尔文进化论是一个进化理论史上首次具有综合意义的伟大学说。达尔文之前的进化学说强调单一的进化因素,如布丰强调环境直接诱发生物的变异遗传,拉马克强调生物内在主动的自我改进的力量。达尔文理论的综合性体现在它既采纳了环境对生物直接影响的说法,又接受了“获得性状遗传”法则[1]。
与拉马克学说的分歧在于,达尔文采用了自然选择理论作为他学说的核心。自然选择是建立在随机性变异的基础上的非随机过程[2]。实质上,如上述的达尔文自然选择说与拉马克学说的分歧,自然选择理论与决定论进化学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变异性质决定因素的认识:自然选择理论的前提是生物可遗传变异的不确定性、随机性的,决定论则认为生物变异是非随机性的,变异本身是适应的。自然选择也不是随机论,认为随机变异的存留与淘汰是非随机性的。
自然选择的含义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是指,具有最适应环境条件的有利变异的个体有较大的生存机会并繁殖后代,不适合者被淘汰,有利变异从而得以世代积累使得生物进化。自然选择理论具体可归纳为四个内容,繁殖过剩,生存斗争,遗传变异,适者生存。达尔文受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影响,认为一切生物都有高速率增加的倾向,即繁殖过剩,这与有限的资源与空间是矛盾的,因此达尔文引入了生存斗争的概念,即同种个体之间或不同物种之间为获取生存机会而斗争,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有相对较大的生存繁殖机会。达尔文相信渐变说,认为自然界中物种形成是连续的过程,而进化就是由微小的变异世代遗传积累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