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可以说是沉重压抑的苦差事。从第一章“罪”的犯下,到后面六章“罚”对主人公心灵折磨的全面铺开,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大段的景物或场景描写,几乎全是细腻微妙的心理刻画和大篇幅的内心独白。除了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而着力于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之外,这部小说引人注目之处还在于其突出的思想性:一套惊世骇俗的理论——由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提出作为其杀人的理由,连同作者对道德伦理与人生意义的思索和追问,一并展现在读者面前。
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的理由大概有两个不同层次,浅层也就是比较直接的层次,是借一个与青年军官闲聊的大学生之口说出的:既然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为富不仁,贪婪凶恶,是社会的虱子或蟑螂,那么将她杀死,把钱用于扶贫救弱,帮助穷人摆脱贫困病痛,拯救成千上万的家庭于水火,才是件为大众谋福利的善事。
根据边沁的简单直观而广为人接受的效益论,为了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有时候完全可以将一部分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只要那部分人占大多数,只要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只要他们的幸福总量能掩盖住那一小撮可怜的人牺牲自己所带来的痛苦,那么一切都是合算的,是正确而值得去做的。的确,小到一己私利,大到集体利益、社会利益,我们常常做出这样冰冷的权衡,只需回想奥运会、世博会,回想中国这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多少人因城市扩张和建设失去家园和土地甚至丧失生命便足够证明。
虽然效益论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习惯性准则,但我们心底都不会承认这能适当地表达出真正的道德信念。按照康德所主张的绝对命令——人们必须无条件、无需任何理由地遵从最高道德律,那么抱着任何目的做好事都是不道德的,不论这个目的多么崇高,这件好事对社会的影响有多积极(事实上我们总难盖棺论定)。
重新审视人们对历史的评价,你会发现我们往往陷入某种功利的效益计算,诸如能促进社会进步则优云云,且不说后人看待“进步”的标准总会随着时代变迁而“进步”——毕竟“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就是创造历史的人自身也总不是有意而为之的——谁能预见到自己一定能名垂千古?天才、偶然事件——历史更像是这些珍珠的串联,尽管连接它们的有那么一条总的规律。如果一味剔除人的主体性在历史进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把一切都归于环境,归于社会进步的终极规律,未免会倒向小说中拉祖米兴嗤之以鼻的“从数学头脑里产生的社会制度会把全人类组织起来,使他们转眼间就变得正直、纯洁,比热和发展的过程都快,不必经过任何历史发展道路”——倒向机械冷酷的社会发展逻辑。
涉及到多数与少数——少数人的权利怎么能通过粗暴的效益计算而忽略不计呢?更何况事关生命——在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即使是国家也不能赋予这个权利,不过涉及战争这类明显而有争议的问题可能比较偏离话题)。而集体,就像声音大不一定有理那样,不能因为占大多数,从而获得这项权利。多数决从来就不一定是正确,我们不会忘记苏格拉底是怎么被雅典群众民主投票判决死刑的,反过来,少数决也不会因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而显得更有合理性。所谓民主人权,应该既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而其中最基本的无疑是生存权。考虑到劫富济贫的时代距离我们已远,与理性精神相去也甚远,我实在不能赞成这一层理由。
我们继续考察第二个层次,也即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理由的深层理论支撑:人分两种,一种平凡,占大多数;一种优秀,是少之又少的人,拉斯柯尔尼科夫默许后者有逾越某些道德界限的权利,为了第一个层次的所谓正义,甚至可以践踏底线伦理。
人分三六九等,这是客观事实;历史是天才造就的,我也在某种程度上赞同。然而说心智高人一等的所谓英雄人物在实现他的丰功伟业的路途中可以随意逾越道德界限,我却不敢苟同。苏格拉底自然属于这类罕见人物,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认为自己是雅典这匹大马身上负有时代重任的牛虻。即使在知道自己的使命仍未完成、雅典命运未卜、活下来对雅典更有长远价值的前提下,他仍从容赴死,除了想以死明志、警示世人,另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在柏拉图对话集《克力同》里表现的主题:维护城邦的民主裁决威信和法律的尊严。他认为,即使遭受了不公的判决,也不能以怨抱怨,采用逃亡等手段报复。同样的,再伟大的人,也不能无视法律、败坏道德乃至践踏人类基本认同的道德底线,因为一旦这种界限被突破,后果不堪设想。不能杀人,是理性博弈的必然结果,相当于一种社会契约,因为只有在每人都默认不杀对方的情况下,每人都才能够是安全的。一旦这种维系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道德坍塌,伴随的将是社会道德的全面沦陷。
只要是狂妄自大的家伙都有看不清自己位置的危险,按照这个理论,经过自我的认定便可为所欲为实在可怕。况且,主人公自诩为拿破仑没问题,但将其付诸行动也实在太不妥当。英雄对应的是特殊的时代背景及地点环境,不能头脑发热地胡乱照搬经验。
杀人能通过一套理论按理性推导出来,或者说有一套理论像法律一样可依循,正是其惊世骇俗所在。考察社会背景,此时的俄国正处于农奴制度的边缘,资本主义的气息已经蔓延到东欧平原。如同马克思?韦伯指出的,资本主义的浪潮使得近代西方的理性主义兴起而逐渐占据主导,“青铜时代”是理性、个人的时代。杀人这种本身非理性的行为却因为有了可以依托的理论而带上了理性的光辉。理论杀人,已经具备了现代犯罪的特征。
理性的普遍渗入影响了欧洲人们中世纪以来对世界、宗教的思考方式,人们普遍开始怀疑上帝的存在,前后大批的神学家、哲学家对上帝存在的证实或证伪做出各种尝试。就我们的主人公来说,他是一个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宗教信仰的人,作为一个聪明机灵、骄矜傲慢、乖僻多疑的年轻人,很是符合理性主义者的某些特征。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角度考虑,困扰他整整一生的问题不是别的,仍然还是上帝的存在问题,这在他收笔巨著《卡拉马佐夫兄弟》有最集中最深入的体现。纯粹的理性,信仰的远离,会导致很多问题,不仅康德意识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上帝死后的危机怎么解决?这已经无法用伏尔泰说的:“没有上帝,就造出来一个上帝”来简单搪塞。由于作者本身处于激烈矛盾之中,他小说的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也整日处于矛盾之中,包括宗教信仰的矛盾——他最后终究选择了皈依上帝,寻求心灵的寄托。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真挚诚恳的愿望,可见作者最终的态度倾向为理性与道德良知的结合,而且最终将仍归属于信仰维持的至高道德。
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的理由大概有两个不同层次,浅层也就是比较直接的层次,是借一个与青年军官闲聊的大学生之口说出的:既然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为富不仁,贪婪凶恶,是社会的虱子或蟑螂,那么将她杀死,把钱用于扶贫救弱,帮助穷人摆脱贫困病痛,拯救成千上万的家庭于水火,才是件为大众谋福利的善事。
根据边沁的简单直观而广为人接受的效益论,为了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有时候完全可以将一部分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只要那部分人占大多数,只要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只要他们的幸福总量能掩盖住那一小撮可怜的人牺牲自己所带来的痛苦,那么一切都是合算的,是正确而值得去做的。的确,小到一己私利,大到集体利益、社会利益,我们常常做出这样冰冷的权衡,只需回想奥运会、世博会,回想中国这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多少人因城市扩张和建设失去家园和土地甚至丧失生命便足够证明。
虽然效益论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习惯性准则,但我们心底都不会承认这能适当地表达出真正的道德信念。按照康德所主张的绝对命令——人们必须无条件、无需任何理由地遵从最高道德律,那么抱着任何目的做好事都是不道德的,不论这个目的多么崇高,这件好事对社会的影响有多积极(事实上我们总难盖棺论定)。
重新审视人们对历史的评价,你会发现我们往往陷入某种功利的效益计算,诸如能促进社会进步则优云云,且不说后人看待“进步”的标准总会随着时代变迁而“进步”——毕竟“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就是创造历史的人自身也总不是有意而为之的——谁能预见到自己一定能名垂千古?天才、偶然事件——历史更像是这些珍珠的串联,尽管连接它们的有那么一条总的规律。如果一味剔除人的主体性在历史进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把一切都归于环境,归于社会进步的终极规律,未免会倒向小说中拉祖米兴嗤之以鼻的“从数学头脑里产生的社会制度会把全人类组织起来,使他们转眼间就变得正直、纯洁,比热和发展的过程都快,不必经过任何历史发展道路”——倒向机械冷酷的社会发展逻辑。
涉及到多数与少数——少数人的权利怎么能通过粗暴的效益计算而忽略不计呢?更何况事关生命——在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即使是国家也不能赋予这个权利,不过涉及战争这类明显而有争议的问题可能比较偏离话题)。而集体,就像声音大不一定有理那样,不能因为占大多数,从而获得这项权利。多数决从来就不一定是正确,我们不会忘记苏格拉底是怎么被雅典群众民主投票判决死刑的,反过来,少数决也不会因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而显得更有合理性。所谓民主人权,应该既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而其中最基本的无疑是生存权。考虑到劫富济贫的时代距离我们已远,与理性精神相去也甚远,我实在不能赞成这一层理由。
我们继续考察第二个层次,也即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理由的深层理论支撑:人分两种,一种平凡,占大多数;一种优秀,是少之又少的人,拉斯柯尔尼科夫默许后者有逾越某些道德界限的权利,为了第一个层次的所谓正义,甚至可以践踏底线伦理。
人分三六九等,这是客观事实;历史是天才造就的,我也在某种程度上赞同。然而说心智高人一等的所谓英雄人物在实现他的丰功伟业的路途中可以随意逾越道德界限,我却不敢苟同。苏格拉底自然属于这类罕见人物,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认为自己是雅典这匹大马身上负有时代重任的牛虻。即使在知道自己的使命仍未完成、雅典命运未卜、活下来对雅典更有长远价值的前提下,他仍从容赴死,除了想以死明志、警示世人,另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在柏拉图对话集《克力同》里表现的主题:维护城邦的民主裁决威信和法律的尊严。他认为,即使遭受了不公的判决,也不能以怨抱怨,采用逃亡等手段报复。同样的,再伟大的人,也不能无视法律、败坏道德乃至践踏人类基本认同的道德底线,因为一旦这种界限被突破,后果不堪设想。不能杀人,是理性博弈的必然结果,相当于一种社会契约,因为只有在每人都默认不杀对方的情况下,每人都才能够是安全的。一旦这种维系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道德坍塌,伴随的将是社会道德的全面沦陷。
只要是狂妄自大的家伙都有看不清自己位置的危险,按照这个理论,经过自我的认定便可为所欲为实在可怕。况且,主人公自诩为拿破仑没问题,但将其付诸行动也实在太不妥当。英雄对应的是特殊的时代背景及地点环境,不能头脑发热地胡乱照搬经验。
杀人能通过一套理论按理性推导出来,或者说有一套理论像法律一样可依循,正是其惊世骇俗所在。考察社会背景,此时的俄国正处于农奴制度的边缘,资本主义的气息已经蔓延到东欧平原。如同马克思?韦伯指出的,资本主义的浪潮使得近代西方的理性主义兴起而逐渐占据主导,“青铜时代”是理性、个人的时代。杀人这种本身非理性的行为却因为有了可以依托的理论而带上了理性的光辉。理论杀人,已经具备了现代犯罪的特征。
理性的普遍渗入影响了欧洲人们中世纪以来对世界、宗教的思考方式,人们普遍开始怀疑上帝的存在,前后大批的神学家、哲学家对上帝存在的证实或证伪做出各种尝试。就我们的主人公来说,他是一个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宗教信仰的人,作为一个聪明机灵、骄矜傲慢、乖僻多疑的年轻人,很是符合理性主义者的某些特征。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角度考虑,困扰他整整一生的问题不是别的,仍然还是上帝的存在问题,这在他收笔巨著《卡拉马佐夫兄弟》有最集中最深入的体现。纯粹的理性,信仰的远离,会导致很多问题,不仅康德意识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上帝死后的危机怎么解决?这已经无法用伏尔泰说的:“没有上帝,就造出来一个上帝”来简单搪塞。由于作者本身处于激烈矛盾之中,他小说的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也整日处于矛盾之中,包括宗教信仰的矛盾——他最后终究选择了皈依上帝,寻求心灵的寄托。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真挚诚恳的愿望,可见作者最终的态度倾向为理性与道德良知的结合,而且最终将仍归属于信仰维持的至高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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